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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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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规划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14号)精神,设立准格尔旗规划局,为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主管全旗城乡规划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旗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行使旗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等工作,实施控制、引导和监督城镇土地的使用和建设的安排。 (三)参与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薛家湾镇的总体规划(包括旗域村镇体系和旗城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公示、报批和实施管理。指导旗域其他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乡(苏木)、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旗域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及进行规划成果审查。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报批薛家湾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审定和审批各类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法将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六)负责全旗土地的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提出规划条件。 (七)负责建设项目(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行政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八)负责全旗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管理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九)负责全旗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组织建设工程验线,查验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组织规划验收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十)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开展全旗城镇测绘、地理信息及规划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的征收工作。 (十二)负责旗规划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全旗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旗规划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方面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对外交流、新闻宣传、文秘信访、信息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工作;组织研究全旗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综合政策,负责全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工作。 (二)规划编制管理股。 负责拟定全旗城镇(包括重点镇)规划编制计划;负责薛家湾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修改、审查论证、完善报批、公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建制镇、重点工矿区、旅游开发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论证工作;指导全旗苏木乡镇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旗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全旗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规划技术业务的技术审核、审查、论证工作,监督实施规划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积极开展规划技术业务对外合作交流,推动城市规划科技进步。 (三)受理中心。 负责受理全旗建设项目规划申请,对外提供规划业务咨询,答复已受理建设项目办理情况和业务转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旗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选址、初审论证工作。 (四)城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薛家湾镇、大路煤化工基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等工作,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村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薛家湾镇、大路煤化工基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区外,其他镇、乡(苏木)和村庄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等工作,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六)城乡规划监察股。 负责宣传和贯彻上级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旗城乡规划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规划审批后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类建设项目违反规划的行为;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验线,查验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组织规划验收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办理全旗规划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人员编制 旗规划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2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准格尔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提升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准格尔旗规划局2011年加强规划许可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切实做好社会稳定
积极强化学习机制 提高了全局职工素
准格尔旗规划局加强防范措施,做好安
准格尔旗规划局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
积极探索 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注重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公民道德
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准格尔旗规划局抓好安全生产排查工
积极开展活动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准格尔旗规划局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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