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规发〔2008〕5号
准格尔旗规划局关于
印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宣传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准格尔旗规划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学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准格尔旗规划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宣传学习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城乡规划法的落实,提高全社会的遵法、守法和规划意识,强化城市规划的权威地位和综合调控作用,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宣传学习,为了能够更好进行宣传,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城乡规划法的新内容,增强规划监督和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三、活动宣传形式
1、邀请规划专家和法律专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给规划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授课,首先使我们自身对城乡规划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广泛利用各种形式给广大群众进行《城乡规划法》进行宣传教育;
2、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图片的形式,组织人员宣传,解答市民的政策咨询;
3、通过规划展览馆、电视台、报纸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相关的各种政策、法规;
4、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知识手册及城市规划相关的各种政策、法规和近期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简介等印制品。
四、活动地点
根据活动内容具体确定活动地点。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是我市全面落实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通过积极开展和参与宣传活动,畅通民主渠道,贴近群众实际生活,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以城乡规划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增强我市公民法律素质与法治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市规划领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认真实施。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该项工作作为我局今、明两年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股、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参与情况、安排人员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确保活动按时开展,达到预期目的。
(三)突出宣传重点。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取得最大实效,可根据所在部门实际情况、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及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宣传内容可作适当调整。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宣传标语
一、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法实施城乡规划
三、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
四、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把城乡规划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五、城乡规划有国法,使用土地要依法,工程建设要守法,乱搭乱建要受罚
六、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乡规划
七、城乡规划是建设和管理城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
八、坚决查处违法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九、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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